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1985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7-04-26
标题 五保老人医疗费问题
内容 河渠镇南苏村崔小国,享受五保供养,今年患病转院到河北第二医院治疗,治疗费三万余元请问除去新农合报销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救助政策报销剩下的费用,老人的心愿就是把借来看病的钱尽快还上。
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17-05-09
答复内容

      凡是我县低保、五保对象,就医后待相关报销政策报销后均可凭相关证件来我窗口申请医疗救助。

      具体咨询电话为:0319-5689007